设计依据
1、本案为上下四层别墅,建筑面积为 502 ㎡;
2、常住人口 4 人,分别是主人夫妇和一双儿女; ;
3、本案设计风格为“法式浪漫”风格。
设计要求
1.布局上突出轴线的对称,恢弘的气势以及豪华的居住环境,使得设计风格连为一体;
2.豪华的水晶灯和法式廊柱,壁炉等体现法式的浪漫高贵典雅;
3.配色上运用白色、金色、绿色、深木色等为主调,将自然的颜色点缀在生活环境之中,
更让人在心灵上回归自然的感觉。开放式的空间结构、随处可见的壁挂、雕刻精细的家具
等等所有的一切从整体上营造出一种田园之气。抑或是窗前的一把微微晃动的摇椅,在任
何一个角落,都能体会到主人悠然自得的生活和阳光般明媚的心情;